求助:薪水问题~~~~~~~`急急急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7/16 03:30:39
本人11月9号因本人有事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事假,公司要本人出示证明,但不是每件事都会有证明,更何况这是私事。本公司是每月十五号出薪水,到现在目前还没有给我发工资,公司表态三天不上班当自离,本人与该公司已签订合同,就算是当我自离11月份薪水没有,那10月份我没请假旷工迟到早退,工资是否应该发呢?如果公司不发十月份的薪水,我是否能使用法律途径追回????

既然已经请假,就属于公司已经同意的离职行为,并不算是擅离,至于要求出具证明,可是如果涉及隐私,公司又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,可以在不上公堂的情况下不出具,至于已经签订的合同,只要你没有违反,公司应给与你发放工资,至于3日不到岗就算自离,只要没有合同上说明,而你有持有公司出具的请假证明,开除的话属于违约,应给与你赔偿的,详细的请找有关的用人合同法规阅读